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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蝶KIS云·旗舰版全面支持新收入准则、新金融准则、新租赁准则

来源:图文来源:金蝶KIS云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6-11 访问次数:763
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称新金融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称新收入准则),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称新租赁准则),均已开展统一推进、分步实施。

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金融准则,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包括A股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

一、新金融准则主要修订内容

1.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

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便于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新修订的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有助于套期会计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新收入准则主要修订内容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有助于更好地解决收入确认时点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更加科学合理地反映企业的收入确认过程。

3. 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有助于解决此类合同的收入确认问题。

4. 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这些规定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三、新租赁准则主要修订内容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同时对包含租赁和非租赁成分的合同如何分拆,以及何种情形下应将多份合同合并为一项租赁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

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明确规定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对于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企业应视变更情况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或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

要求出租人增加披露相关租赁收入及未折现租赁收款额等信息,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四、财报格式新变化

为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针对以上三个准则变化,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报表更新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资产负债表

年初余额改成上年年末余额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拆成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拆成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里面增加专项储备

2、利润表

资产减值损失调整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下面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年金额和上年金额都增加专项储备

金蝶KIS云旗舰版现已全面支持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为简化命名,系统中相关功能变化统一简称为“已执行新收入准则”)与新报表格式,为及时应用相应的新科目体系及报表,用户可进行以下操作:

1、在系统设置→基础资料→公共资料→科目 界面增加已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科目体系,操作路径如下图:

2、在报表模板中打开新格式报表并进行编制,操作路径如下图:

注意:

1、预设报表模板打开后系统限制部分菜单功能不可用,另存后可正常使用所有功能;

2、图中报表公式依据“2019年新会计准则科目(已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科目进行设置,如用户需使用其他科目体系,可以自行修改对应报表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