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蝶助力财政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专项工作
近日,财政部组织召开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启动会议,同时,在财政部会计司官网发布《关于公布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行版)的通知》、《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操作指南》、《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技术问答》、《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工具包》等配套标准、指南、工具包。金蝶作为服务保障单位全程参会,并将在后续的深化试点工作中勇担重任,全面助力财政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专项工作。
早在2021年,金蝶便积极参与财政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研讨、技术预研等相关工作,2022年作为服务保障单位,以创新性的电子凭证池解决方案,助力6家接收端试点企业、百余家单位出色完成试点工作,财政部在关于《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政府工作简报中,对金蝶为试点提供的服务保障工作给予了明确肯定。
作为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先行实践者、财政部指定的软件服务保障单位之一,金蝶对相关背景及要求做如下解读。
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的有关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制定推广会计数据标准。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建设是“十四五”会计信息化工作重要目标。
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工作要求:
1、试点目标:
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将围绕“试数据标准、试技术路线、试推广路径”的工作目标,有序扩大试点电子凭证的种类和开具范围,进一步优化完善技术路线,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加强平台能力建设,探索行之有效的推广方案,为下一步标准的全面推广奠定基础。
2、试点变化:
(1)扩大试点电子凭证种类: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票,含铁路电子客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财政电子票据、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银行电子回单和银行电子对账单共9类。
(2)扩大开具端试点范围:数电票(含铁路电子客票)的开具端试点单位范围为数电票试点省份内能开具数电票的所有开票主体;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开具端试点单位范围扩大到3家航空公司+3家民航销售代理企业;增值税电子发票的开具端试点单位不变;财政电子票据的开具端试点单位为中央和浙江省各开票单位;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开具端试点单位范围扩大到中央部门、浙江省、陕西省所有执收单位;银行电子回单和银行电子对账单的开具扩大到接入银行电子凭证互联互通平台的所有银行。
(3)扩大接收端试点范围:中央企业76家,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45家,各类金融机构66家,地方试点单位167家。
(4)加强平台能力建设:电子凭证开具分发平台8家,代理记账平台16家,票务服务平台5家和政务财务服务平台13家。
3、时间要求:
(1)新增开具端试点单位及相关平台完成改造(2023年5月底前)。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印发深化试点工作通知,制定完善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组织服务保障单位开发工具包。新增开具端试点单位、服务保障单位、电子凭证开具分发平台、代理记账平台、票务服务平台、政务财务服务平台借助工具包,完成相关系统(平台)的技术改造、配置和调试。原开具端试点单位遵循"应开尽开"的原则,继续开具符合标准的电子凭证。
(2)新增接收端试点单位完成改造(2023年6月底前)。各接收端试点单位新增的下属试点单位,以及各地财政厅(局)报送的新增试点单位,完成相关系统的技术改造,确保具备接收(处理)电子凭证的能力。
(3)常态化运行(2023年7月-9月)。试点单位实现试点电子凭证的常态化处理和运行,开展数据标准验证工作,并及时报告反馈常态化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及相关主管部门密切跟踪深化试点情况,及时解决相关政策和技术问题。
(4)开展总结评估(2023年10月-12月)。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对深化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研究制定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信息化工作规范和软件功能规范,研究制定全面推广方案,为标准的全面推广奠定基础。
接收端试点单位试点建议
按“应试尽试”的原则,全面深入充分地开展电子凭证的深化试点工作。全面深入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推动本单位所有具备试点条件的下属单位参与试点。二是尽量全面开展9类电子凭证的试点验证。另外,应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安全、及保密等国家相关规定。
参照财政部的试点计划,具体试点工作建议如下:
系统改造阶段,尽快开展试点业务调研分析,制定深化试点计划(保障组织、试点单位范围、电子凭证涉及业务流程优化方向等)。2023年6月前在服务保障单位的协助下完成系统改造,并借助试点票样完成全流程的测试验证。
常态化运行阶段,使用和生成的符合电子凭证数据标准的结构化数据,实现接收、解析、报销、入账、归档全流程的验证。及时总结经验,按时报送试点情况反馈试点建议和经验总结。按月报送一定数量本单位生成的入账信息结构化数据文件到财政部组织建设的会计数据标准工作平台。
总结评估阶段,梳理总结试点工作情况,包括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等,报送财政部,思考总结本单位的全面推广方案。并积极参与会计数据标准信息化工作规范和软件功能规范征求意见稿、全面推广方案的意见征询。
金蝶产品方案
为更快更好的服务金蝶各产品线的客户群体,金蝶产品研发平台统一产品方案,明确在金蝶云·星瀚财务中台架构中增加电子凭证池设计,协调大中小市场财务云产品、发票云和金蝶账无忧代理记账平台产品团队,统一技术标准,实现相关创新产品开发的高效并行。统一通道建设,银企云、发票云负责电子凭证的采集通道能力建设,电子档案系统满足归档要求,统一建设数据报送通道,直连会计数据标准平台提供报送服务。
金蝶成功试点
2022年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阶段,金蝶帮助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中国银河证券、安徽合力、浙江交通集团等5家试点企业顺利完成试点验收工作,以上试点企业不仅使用金蝶,还涉及其他各类软件,通过金蝶财务云、发票管理和电子会计档案系统等产品,帮助试点企业遵循符合标准和试点要求,实现电子凭证会计数据多渠道获取、验签、解析、自动填报、自动入账、自动归档保管等端到端全流程自动化,夯实企业会计无纸化以及财务数字化转型的基础。其中,浙江交投项目直接对接了浙江省政府的“浙里办票”系统,实现了多类凭证的自动同步采集。
金蝶挂网个性化工具包
为帮助各接收端试点单位降低参与试点的技术难度和实施成本,金蝶积极响应并配合财政部的开源推广部署,通过财政部官网免费发布了个性化工具包,它是一款可直接运行的产品,用户无需二次开发部署即可使用,真正做到对符合会计数据标准的电子凭证进行验签、解析、转换等场景的零成本应用。
欢迎广大接收端试点单位下载体验。如需集成单位自身的财务软件,敬请联系我们的技术服务人员